地方政府代理土地所有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分别是什么? 评分规则:  激励:一是土地财政的激励,即地方政府通过出让辖区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获得土地价款来满足在土地开发、城市建设等方面支出的需要(2’)。二是土地作为工具来吸引投资的激励。即整合或者藉助土地要素上的优势来吸引外来工业投资,对拉动地方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商住用地也被用来配套作为吸引外来投资的筹码(2’)。约束:土地行政约束,为中央政府控制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行为提供了手段。中央政府通过设计集权化的行政约束,来约束分权化的地方政府的土地经营。这种集权式的约束除了直接的行政命令来干预或约束地方政府外(2’),主要包含逐级上报的行政审批(2’),以及三大类土地指标体系,即规划期内的建设用地总量、耕地保有量,及这些总量指标分解后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2’)。第四章 土地规划制度(上) 第四章单元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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